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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苏财规[2010]22号)。《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》(苏财规[2011]27号)、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苏教规[2011]2号)、《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》(苏财资〔2012〕26号)、《江苏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办法》(苏教法〔2017〕14号)的有关规定,组织校内专家对拟处置的国有资产共计973件,账面价值380904.76元,进行鉴定和评估。一致认为该批报废设备已达或超过使用年限,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、实验和管理需要,予以报废处理。现将拟处置固定资产资产明细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18年8月18日17:00前与国资处联系,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17895280260
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8年8月16日
附件:报废资产清单.xlsx